杜高犬狗可以吃吗?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说,任何动物作为食物都属非法,所以不要讨论吃狗肉是否违法的问题了,毕竟不管吃哪种肉类,都不可能合法。 当然,我并不是在普法,因为我知道即使我说吃狗肉犯法也没用(我还没那么大的权力),我所说的是从道德角度,或者说传统饮食习惯的角度来谈这个问题。
我国自古就有“食肉”的传统,所谓“君子远庖厨”,讲的是君子不食肉(其实是一种美德);《礼记》中也有关于“王日一听政,必食日昃之餐,颐精养神,惟木从之”的记载。这种传统一直延续至今,尤其是在农村,更有一种“无鱼不成席”的说法,所以在餐桌上的确少有不见肉的菜肴。
但问题是谁给的规定吃狗肉就不文明、就不符合饮食传统的?谁有权这样规定?既然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那就说明它是一个习惯性的观念而已,就像外国人很多也吃素一样,我们也不能说他们不“文明”吧? 所以啊,爱狗的人不用跟吃狗的人讲什么法律,因为人家根本不care,你跟他讲道德和传统他反而觉得你无知。你们只能从自己做起,告诉身边更多的人,让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不吃狗肉也是一种选择,一种文明的选择!
最后,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结尾——“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华盖集·杂感》 狗粉们,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