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养狗拢民如何处理?
对城市来说,噪音污染、环境恶化、犯罪率攀升、人际关系冷漠等因素威胁着居民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尤其是中小学生们,受到不良因素的威胁更大,而城市养狗行为所带来的诸多负面影响是罪魁祸首之一。
“对于养狗、遛狗等行为,尽管国家、地方政府和一些部门制定有法律、法规、管理细则等,但落实效果并不明显。”民进中央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养狗者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凶犬袭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情况经常发生,在“楼高人密”的现代城市,这个问题变得越来越尖锐、突出。
民进中央在调研中发现,目前,许多大中小城市,狗患暴漏的一些问题十分突出:城市养狗及遛狗不规范行为,如在禁养区内养烈性犬、遛狗不拴绳等带来治安隐患;城市养狗污染环境,如遛狗时狗便到处皆是,影响市容、传播粪便携带的病菌,犬吠声、打斗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管理法规在制定和落实方面存有缺陷,如许多大中城市并没有将管理所涉及的各职能部门纳入统一协调管理,也没有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犬业管理、动物防疫、养犬管理之间相互脱节等。
为此,民进中央建议:修订完善相关法律及管理规定,强化执法管理,切实改变无序养狗状况。将原有的针对城市养狗扰民等不当行为的若干规定,纳入有威慑力、具有充分法源效力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通过修法使其成为与之相呼应的条款。对城市养、管狗所涉及的各职能部门进行职责界定,实行综合管理,并确定一个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把禁止在人口密度高的区域养烈性犬的规定,纳入管理法规中。明确狗在城市公共场所的路权和养狗人的责任。
实行养狗准入制度,严格审批和限定养狗条件,规范养狗、遛狗行为。如,限制人口密度高、楼群小区、商业餐饮等区域和街道禁止养狗,并作为硬性规则加以落实。规定居民养狗、遛狗必须办理合法执照。准许养狗的家庭养狗数量为一户一只,幼犬除外。禁止在公共场所遛烈性犬和体格超过规定尺寸(比如,肩高60厘米)的大型犬等。
此外,民进中央还建议,加强制度建设和道德教育,提高养狗人素质,改变不文明养狗现象。如,将公民养狗纳入社会信用制度管理,明确养狗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不当养狗行为的法律责任。把在公共场所遛狗佩戴防护装备、处理狗便、防狗吠声干扰他人等作为硬性制度执行。加强社会公德培训,对养狗者在申领养狗执照时、在遛狗的场所发放狗文化、狗知识、卫生防疫、犬业管理的相关资料。禁止中小学生养狗。通过这些手段多管齐下,改变一些不文明养狗现象,营造文明养狗的良好环境。